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监管基地安防技防监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监管基地安防技防监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MD-2017690F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
联系方式:0915-323904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瀛湖路一号无线电管理处二楼
联系方式:0915-352751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对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监管基地安防技防项目进行监理
2、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监管基地建设
3、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4、采购预算:人民币15.00万元。
六、供应商报名条件: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税或地税)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人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注册监理师证书;
4、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5、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七、询价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4日起至2017年8月8日(每天09: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瀛湖路一号无线电管理处二楼
3、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15:00时。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11日15:00时。
3、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宾馆三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来会轩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5-352751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白沙路支行
账 号:1299 0659 1710 901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