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津市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一期)工程 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津高发招[2017]21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融资 ,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德市津市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一期)工程
2.2招标编号:HNYG(2017)CD-014
交易中心编号:JSGC2017-45
2.3 建设地点:津市高新区
2.4规 模:本项目包括宿舍楼建筑面积3457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0.5米;研发车间建筑总面积2726.7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3.35米;装配车间建筑总面积3718.3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3.95米;办公楼建筑总面积3776.9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2.3米。(本项目为续集工程,办公楼主体框架及砌体基本完成;装配车间主体框架完成,一楼砌体基本完成;研发车间及宿舍楼完成二层框架)。实训基地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电器及消防安装、给排水工程等施工内容;招标控制价:¥8275372.00元。
2.5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8招标范围: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安装、装饰装修、消防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 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24日17:00时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 8 月 8 日~2017年 8 月14日 18 时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sggzy.com)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 8 月 28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0736-4213020;津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电话:0736- 422136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根据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到项目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附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单独准备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一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津市大道02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36-42503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华翼府A座14楼24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36-4228688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春
电 话:0736-425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