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中心精神病区病人兴奋监控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慢病中心精神病区病人兴奋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编号:JSDZZH-CGHW-2017002,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70804]-8284号)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交货期、评标办法
1、项目名称:慢病中心精神病区病人兴奋监控系统采购
2、项目内容及数量:病人兴奋监控系统等设备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0.00元。本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
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3、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投标人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5、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3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计算,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无效);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7年08月11日起至2017年08月17日止,每日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11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6日12时3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5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12时30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5开标室。
六、法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756-2124169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沿河东路200号
邮编:519000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裘先生、郭小姐
电 话:0756-2160866
传 真:0756-2160863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1102室
邮 编:519000
3、采购监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17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