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8-14
项目名称: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景观照明提升--步道灯照明提升(西三环-东三环)监理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21222170612035
采购人: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7152611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311379257
预算金额:46.89(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14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18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总监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08 10:00:00
开标时间:2017-09-08 10:0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室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景观照明提升-步道灯照明提升(西三环-东三环)的全部监理工作。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国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中央、军队在京的监理单位和外省市进京的监理单位还应当持有市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项目总监须为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 (11)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 (12)投标时须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 (13) 投标时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 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樊静
项目联系电话:18311379257
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08-14 09: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