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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绿色照明项目-LED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公开招标公告

2017-08-1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7-08-14

  项目名称:(节能)2017年绿色照明工程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13210170725005

  采购人: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东里甲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52052677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11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832288

  预算金额:900(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14 09:3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21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1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报名联系人:钟佳琦 联系电话:010-63832288-871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本项目需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06 09:30:00

  开标时间:2017-09-06 09:3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1号振海大厦会议室(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拟推广区域覆盖北京市所有16个区,用于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交通、文化场馆等大型公建等,共约推广40万只,其中,LED直管灯32~34万只,停车场LED感应灯6~8万只。本次招标将选择一批质优、价格合理的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并确定供货价格。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终端用户。补贴金额为推广产品价格的4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分两包,项目编号:ZB-17- 225-1,包名称:2017年绿色照明项目-LED高效照明产品推广(LED直管灯),招标要求:600mm、1200mm的T8 LED 双端直管荧光灯,招标内容:生产企业、产品及供货(含安装)价格货(含安装)价格; 项目编号:ZB-17- 225-2,包名称:2017年绿色照明项目-LED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停车场LED感应灯),招标要求:配备智能感应系统的T8 LED直管灯,招标内容:生产企业、产品及供(含安装)价格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所投产品的年产能不低于20万盏。 5、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研发、检测、产品及工程设计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产品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 6、 投标人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曾发生因半导体照明(LED)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商业纠纷;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商业欺诈行为,未在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的生产和供货上涉及法律诉讼情况。 7、 投标人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相关领域推广、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 9、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直管灯符合“普通照明用直管形LED灯(替换用)技术要求(2015版)” 根据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4.4.3条, 其中,6.6初始色度 表2中,色品容差SDCM≤7现更新为≤5,感应灯符合“《车库LED照明技术规范》(T/CIES 001-2016)”)。 10、 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商标或所投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一个商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12、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张燕

  项目联系电话:63832288

  其它补充事宜:报名需要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包名称、授权事项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需要按包准备、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递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08-14 08: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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