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8-14
项目名称: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景观照明提升--步道灯照明提升(西三环-东三环)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21222170612035
采购人: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7152611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311379257
预算金额:1886.99(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14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18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5、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项目经理临时执业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如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若提供的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组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08 09:00:00
开标时间:2017-09-08 09:0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室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景观照明提升-步道灯照明提升(西三环-东三环),本项目主要工作为拆除3.5米步道灯、拆除电缆、拆除工井、新立3.5米步道灯、敷设ZRYJV4*35阻燃铜电缆、新做955预制工井、新做砖砌大方井、敷设Ф110HDPE双壁波纹管、敷设G100钢管、敷设地线网、地线钎子等。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国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7)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项目经理临时执业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如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8)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 (11)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 (12) 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13)投标时须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樊静
项目联系电话:18311379257
其它补充事宜:图纸8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控制资金为人民币壹仟捌佰捌拾陆万玖仟叁佰捌拾柒元捌角贰分(RMB18869387.82元),超过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08-14 09: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