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水务(集团)供水系统智能化改造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锦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招标人为 锦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招标划分二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锦州水务(集团)供水系统智能化改造数据系统工程
二标段:锦州水务(集团)供水系统智能化改造漏耗分析系统工程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
2.3 建设规模:全市自来水信息网络改造;
2.4 计划工期:3年(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2.5 招标范围:工程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与维修保养及其它相关服务等,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3.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国家注册建造师证(相关专业)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4年至2016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以上证书、材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 4 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416-212699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博胜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16-799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