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
室外管网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7)15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投资﹝2017﹞1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室外管网及配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室外管网及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开封市八大街以西,安顺路以北交汇处
项目投资:约370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3.4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相关主体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 2017年09月 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3房间 7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查询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购。
4.3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后请及时(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09月 1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拟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星际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郑开大道6号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政七街省汇中心A809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23656523 电 话:0371-65716639 1863876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