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次)葫芦岛市兴城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消防工程,已由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发[2016]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城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兴城市兴海北街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东侧(兴城市妇幼保健院院内)。
2.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消防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4合同估算价: 50万元。
2.4工期要求:2017年10月05日开工至2017年11月05日竣工,计划工期32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持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证;
5.法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报名时,必须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确认。不经过报名确认的投标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3:00时至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刷卡确认,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确认。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确认后,请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09月19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兴城市
邮 编:125000
联 系 人:张良
电 话:13942944699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邮 编:125100
联 系 人:秦野
电 话:0429-5756000
2017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