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录音棚系统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文化馆-录音棚系统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郫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郫发改项目许可【2014】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西汇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西汇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郫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郫发招【2014】1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122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郫县郫筒镇。
2.2招标范围:文化馆项目-录音棚系统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计划服务期: 60 日历天
2.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8.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9.须获得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2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1 日上午09:00至2017年 9 月 5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先由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报名并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后,各联合体成员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进行确认。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西汇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郫县何公路28号西汇大厦
邮 编: 、
联 系 人: 欧女士
电 话: 028-87926888-4081
传 真: 028-8792905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616713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