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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环保局采购区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及环境监管网络项目

2017-09-0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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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环保局采购区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及环境监管网络项目(项目编号:0615-174117050678)更...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丽区环保局采购区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及环境监管网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公告时间 2017年09月01日 06:48
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更正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涛 何媛
项目联系电话 022-23556650
采购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楼102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84375905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23556650


1.更正事项:1、本项目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变更为:“每个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不接受其他保证金形式,开标前递交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金额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2%。开标当日携带保证金收据备查。少于1%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不合格。本项为实质性要求。”2、取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部分第13项中“2.中间件:包含Corba、东方通等中间件”这一条款要求。3、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40分)(1)投标人实施能力,投标人须按照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第三条“投标人实施能力”执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分)1)具有环境监测类项目实施经历,并附项目合同,一个得1分,最高3分;2)如能同时提供项目验收凭证,一个得1分,最高3分。”现变更为“(1)投标人实施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分)1)具有环境监测类项目实施经历,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合同,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高3分;2) 如能同时提供项目验收凭证,一个凭证得1分,最高3分。”4、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二部分  服务因素(20分)(1)配置人员(7分)本项目管理团队负责人具有PMP证书的(满分2分)”现变更为“(1)配置人员(7分)本项目管理团队负责人具有PMP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满分2分)”5、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7年09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09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开标室)。6、为保证现场秩序,开标现场限各投标供应商代表一人进场,凭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入场。7、其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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