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澄潭法庭扩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单位: 县公管办 | 日期:2017年09月04日 |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7215(F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昌县澄潭法庭扩建改造项目 已由 新发改审【2017】2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名称为新昌县澄潭法庭扩建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共包含扩建部分与改造部分两部分。其中扩建部分建筑面积约419.6平方米,共两层;原法庭内外墙面、地面、天棚、门窗、卫生间改造,改造面积约1802.6平方米;宿舍楼改造面积约534.2平方米;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等配套建设。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澄潭法庭内;
2.3 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402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类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交易员持“交易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同时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汇款凭证复印件”换取保证金收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2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 “交易证”,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9 月 20 日 15:30 。地点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城东客运站西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特别注意:本项目招标采用“新昌县建设工程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必须使用“新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提供24小时免费技术服务(林清阳 18058667360)。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昌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坦大道85号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8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 先 生 联 系 人: 盛 先 生
电 话: 0575-86085818 电 话: 0575-8633538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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