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9-07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诉讼档案数字化整理运维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诉讼档案数字化整理运维服务
项目编号:XM-0000946102170905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部-孙旭昂
项目联系电话:01068899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雪松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旭昂、王菲菲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七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联合体投标。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四号楼7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3:30 至 2017年09月20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四号楼8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四号楼8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三个月(2017年5月、6月、7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投标人逐季度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季度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三个月(2017年5月、6月、7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7) 省级或省级以上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部-孙旭昂
项目联系电话:0106889971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