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交通警察大队机房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7-09-0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慈溪市交通警察大队机房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CXFSCG20172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项目概况: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
四、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 9 月 28 日16: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标书售价为每套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要求的购买费用。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需购买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288号三楼招标部)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30 日 9 时 30分止。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四 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八、开标时间: 2017 年 9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四 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万元人民币。 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16:00时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 银行帐号:3753 5833 2140 十一、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盖章) 采购联系人:张队 联系电话:0574-63331545 采购方地址: 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408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74-6397670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慈溪市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288号 十二、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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