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金湾区三位一体VOC及恶臭在线预警监控网络(一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7-141)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7-14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金湾区三位一体VOC及恶臭在线预警监控网络(一期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金湾区三位一体VOC及恶臭在线预警监控网络(一期工程)采购项目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仪器安装、调试及运行。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不是主要设备(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制造商,须出具主要设备(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评标现场查验原件,原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4)投标人拟投主要货物(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须通过CMC认证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3日起至2017年9月22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13日起至2017年9月19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0日14:30-15:0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0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0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
(2)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大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723708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俊轩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2(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陈诗薏,电话:0756-726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