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谷城县财政局下达的谷财采备[2017]494号备案要求,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拟对其所需银城大道与粉阳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GCCG-JZ-2017037
二、项目名称:谷城县城区路口交通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安装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
三、采购内容:银城大道与粉阳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安装各一批。其中监控部分采购人建议品牌为:海康威视、宇视科技、天地伟业;交通信号灯部分采购人建议品牌为:恒达、创泰、易姆讯。(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87.7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独立法人具有本次采购标的合法经营资质;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视频监控部分核心产品(抓拍单元、补光灯、终端服务器、全景高清网络摄像机)和信号控制部分核心产品(地磁、基站接收器、信号机)的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厂家授权不得超过三家);
(5)供应商(含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具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应于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以前到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并领取谈判文件,2017年9月15日下午17:00即为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地址:财政局院内西二楼。
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套(原件谈判时携带备查)::
(1) 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独立法人具有本次采购标的物的经销资质;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视频监控部分核心产品(抓拍单元、补光灯、终端服务器、全景高清网络摄像机)和信号控制部分核心产品(地磁、基站接收器、信号机)的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厂家授权不得超过三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15:00至15:30时止;谈判时间:15:30时。
八、谈判地点: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10-7335062
采购单位联系人:皮先生 联系电话:13554699379
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