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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拘留所迁建项目智慧监所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9-13 来源:广西招标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忻城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规定,现对忻城县拘留所迁建项目智慧监所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拘留所迁建项目智慧监所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LB2017128GX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忻城县拘留所迁建项目智慧监所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1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0.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截标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四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来宾分行,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3、开户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0   11   日10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广西招标网 http://www.guangxibid.com.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忻城县公安局

  地 址: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32号

  联系人:蓝健华

  联系电话:1507724829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陆国爱

  联系电话:0772-4280871

  3.监督部门: 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 话:0772-5517154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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