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期)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沈阳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期)装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沈浑发改审字[2017]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沈阳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期)装修改造工程-室内消防改造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创新天地A座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67.93 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10 月 20 日开工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竣工,计划工期 60 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 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 )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 )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沈阳创新天地A座3楼 |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楼 | |
邮编: | 邮 编:110042 | |
联 系 人:熊鹰 | 联 系 人:李凯 | |
电 话:024-83777579 | 电 话:024-22744036 | |
传 真: | 传 真:024-22743862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正浩支行 | |
账号: | 账号:0344010140940006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