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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局所需链路传输磋商公告

2017-09-14 来源:山西晋城市人民政府

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公安局委托,对晋城市公安局所需链路传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所需链路传输
二、项目编号:HCZC2017-6008H_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磋商共1包(包含:管理维护点位百兆专线、互联网百兆专线、视频网管理中心千兆链路、前端设备传输),报价人必须全部报价。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采购范围: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四、预算金额:559200元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获得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磋商〈仅限于国有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企业〉,提供有效的省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jcssh.cn/hcdjb.xls)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或五证合一(副本);(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磋商〈仅限于国有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即可,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银行开户许可证;r>4、截止报价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报价人国税、地税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之一)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报价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在职证明;
6、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报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否则可能被拒绝。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磋商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止(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晋城市泽州路铭基凤凰城37号楼1-0701)
3、联系电话:0356-8880602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报价地点及磋商地点:
1、报价时间:2017年9月25日14时30分至15时
2、磋商地点:山西省晋城市育泽园酒店四楼会C议室
3、磋商时间:2017年9月25日15时
注: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查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公安局
联 系 人:韩鑫
联系电话:0356-3010306
代理机构: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文通
联系电话:0356-8880602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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