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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高清云视”视频会议附属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2017-09-14 来源: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

招标编号: 0724-1700X08N3555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 2017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高清云视”视频会议附属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项目分类: 其它 项目负责人: 姚梦奇 020-

公布日期: 2017-9-14

项目内容:
2017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高清云视”视频会议附属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17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高清云视”视频会议附属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比选代理编号:0724-1700X08N3555)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50.2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 比选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估采购单价(不含税/元) 备注
1 高清摄像头 个 502 400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 全向麦克风(含内置音箱) 个 502 600
2.3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设备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
①高清摄像头:<400元/个(不含税价);
②全向麦克风(含内置音箱):<600元/个(不含税价)。
注:参选人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否则按照否决参选处理。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3.2 资质要求:①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参选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 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本次参选接收代理商参选,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生产厂商及参选人共同加盖单位章)。
3.9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 样品的递交及测试
4.1 参选产品需进行样品测试,参选人须提供高清摄像头和全向麦克风(含内置音箱)各一个,由比选人进行统一测试。(注:所递交的样品不允许出现任何logo标志,须将所有样品logo标注全部封贴,未封贴logo的样品将拒收)
4.1.1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19:00(超过截止时间的送检样品不予接受)。
4.1.2 样品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4.2 样品测试由比选人自行组织,请参选人积极配合相关测试。不提交样品及样品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4.3 测试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 其他 测试标准和要求”。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8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比选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5.2 现场购买:购买比选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前请联系姚梦奇,联系电话:17799239585、13579288420。
5.3 比选文件费用:
每套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需邮寄比选文件的,请申请人将所要求资料扫描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及凭证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1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3 参选保证金:6000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和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联系人:姚梦奇
电话:0991-4664267、17799239585、13579288420
电子邮箱:1390115457@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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