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春镇消防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丽春镇消防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春镇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彭发改可研[2017]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彭发改可研[2017]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70511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大和水利电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彭州市丽春镇。
2.2工程规模 :新建二级普通消防站,建筑面积约2160.56平方米。
2.3招标控制价:758.40799万元。
2.4计划工期: 220 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施工。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施工 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0万元的建筑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具有 /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标段数量为/(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只允许选择一个标段中标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3.4入围条件 :
?(要求资质为建筑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要求资质为市政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30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网(网址:www.cd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可以通过电子标书编制系统或电子标书查看工具软件打开。(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400-9618-998),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投标人于开标当日到现场以光盘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彭州市小南街6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8504118
传 真: 028-8850411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大和水利电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牧电路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87397812
传 真: 028-8739781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