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音视频同步监控采购项目已定于2017年07月24日14:30分在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一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期间因故暂停,现重新启动招标并将招标文件中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音视频同步监控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陕正衡招字2017-134号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五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
联系方式:029-87373098
五、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10月11日14:30分。
2、变更事项:
(1)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标准和要求”全高清网络摄像机参数设置有误,现变更为:1、全高清网络摄像机(优于或等于以下参数的要求),第10条款删除。
(2)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标准和要求”拾音器参数设置有误,现变更为:4、拾音器(优于或等于以下参数的要求)。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俊杰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7373098/029-87511349
特此公告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