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常德市津市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一期)配套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7]43号文件批复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公司融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交易编号:JSGC2017-65、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20172569
2.2 项目名称:常德市津市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一期)配套工程
2.3 建设地点:津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实训基地新建篮球场及场区道路,门卫建筑与装饰及安装工程,场区室外给排水及围墙工程,室外强电、弱电管网及配线安装,地下室水泵房安装工程等。投资金额388.2757万元。
2.5 工期要求:5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篮球场及场区道路、围墙、门卫、场区雨水、污水、给水、路灯、强弱电等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上为准。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下五个账户中任选一个):
1、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2、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
开 户 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3、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602 0321 0000 0027 3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4、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5、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856 5901 0400 07136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
(1)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津市职专(一期)配套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职专(一期)配套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10月17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3)请投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
6.1 请于2017年9月28日到2017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http://jinshishi.gov.cn/ggzy)“下载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5时0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二楼开标室(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736-4221360。
10.1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0.2 根据高检会【2015】5号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近三年(查询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情况查询(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并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
招 标 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津市市高新区津市大道028号
联 系 人:杨智君
电 话:0736-4250315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
联 系 人:李 春
电 话:0736-425875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分公司地址:常德市澧县金源世家小区3号楼3单元1509室
联 系 人:章锦锋
电 话:0736-325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