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与预警系统一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与预警系统一期 一套,预算:人民币50万元。
2、采购编号:ZUPC-JC-1709044。
3、参加磋商厂(商)家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4、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5、磋商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价格每本500元(售后不退),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购买标书时需提供税号等开票信息。
(2)购买地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61室)。(投标方先到采购中心开具标书费收款通知单,凭收款通知单到紫金港校区东六117计划财务处紫金港核算分中心缴纳,建议刷银行卡支付)。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0571-88981325,0571-88981028;传真:0571-88981382。
(5)邮箱:zupc@zju.edu.cn。
6、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中心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之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
9、自成交公告发出五个工作日后,请未成交单位携带往来结算收据到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办理磋商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10、磋商时间:
11、质疑和投诉:磋商响应方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磋商响应方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磋商响应方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0571-88981171)投诉。
12、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邮编:3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