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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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龙门县环境保护局 | ||
行政区域 | 龙门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2日 11: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3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龙门县环境保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龙门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龙门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平台建设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4-201709-007205172-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平台建设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龙门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平台建设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注:供应商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的情况,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2.5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进行声明,供应商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5)依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公平竞争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6)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龙门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7895199)。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13日 至 2017年10月1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陶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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