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所需的安监办消防专项整治规划经费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1243-456OTC1718508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安监办消防专项整治规划经费招标项目
3、
招标内容 | 数量 | 财政预算 |
安监办消防专项整治规划经费招标项目 | 一项 |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9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7年10月19日17:00 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00(星期三)(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④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9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⑤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14年9月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投标人城市(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晓慎、张震、李晓庆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829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