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浮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浮政采A2017第16号
浮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财政局采购监管股委托,现对《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JP16型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JP16型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JP16型举高喷射消防车(详见招标文件明细)
三、报名携带证件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3)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4)投标人为公司法人或被委托人须持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劳务合同,并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5)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整车授权书;。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须持资质原件到县检察院备案后方可到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时须携带所有资质电子版。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司红章的复印件1套.
甲方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供应商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整车授权书)。(4)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自己生产的,则不允许再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记录办案查询函。(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辆的3C认证证书、公安部电子产品检测报告(如为代理经销商投标,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3C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并视此件为原件);(7)、3C认证证书(如为代理经销商投标,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并视此件为原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23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浮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后院政府采购中心
一楼办公室
注:报名供应商须提交相关资质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23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浮山县天坛镇政务服务中心后院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办公室
六、报名时需提交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及500元标书费。(保证金由公司公户转入)
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浮山县财政局
收款人账号:04452001040001027
开户行:农业银行浮山县支行天坛分理处
行号:103178145107
注: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担保金。(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公户转入)。
1、(1)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招标会议;(2)在招标文件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撤回报价文件;(3)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和提交履约担保;(4)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招标会议不能顺利进行的。
2、未中标的投标担保金将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9点00分整
地点:浮山县天坛镇政务服务中心后院政府采购中心一楼会议室
八、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浮山县消防大队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嵇女士
联系电话:18435722999联系电话:0357-8123620
联系地址:浮山县监督电话:0357-8122272
特别提示: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以备审查。供应商不提供以上全部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山西省浮山县政府采购中
二0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