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的委托,就其数字手持机及数字车载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HJS2017-NC026】按东湖2017B001170001号批复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DHJS2017-NC026
二、货物名称和数量
采购计划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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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湖2017B001170001 |
数字手持机及数字车载台采购 |
1批 |
377470元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内容须在其经营范围之内。(提供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代理商或经销商作为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对该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开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四、询价文件获取与售价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10月17日起到2017年10月19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1:30,14:30~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报价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五、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为7500元整人民币,且须在2017年10月2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帐户:
开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账 号: 694677968
(注:询价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汇款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六、所有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南昌市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沙路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2017年10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南昌市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沙路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人: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68号鼎峰中央AB座24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67992773
电子邮箱:953173198@qq.com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