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会议中心改造装修
二、项目编号: 朔政采公[2017]G82-1号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包,包括原防水层、屋面保温层拆除、快料楼地面、墙面装饰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1)、工程建设地点: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院内;
(2)、工程质量:合格;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期: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是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时间为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查询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第2、3项资质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集采机构 留存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所有资质副本原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全部加盖公司鲜章)各一份。
五、踏勘现场:
1、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下午17:30时,过时不候;
2、地点: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院内;
3、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除招标(采购单位)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招标(采购单位)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6、采购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赵先生 0349-6063110
六、招标文件免费领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7年 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
(北京时间8:3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朔州市市府西街8号 蒙银村镇银行六楼620室)
七、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16日9:00 (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政务大厅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8-3号)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电汇: 开户名称: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820081020100009999
开 户 行: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
行 号:320169000016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
地 址:朔州市平鲁区文昌西街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49-6063110集采机构: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朔州市市府西街8号 蒙银村镇银行六楼西
邮政编码:036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49–2220992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