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岸基光电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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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海警局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17: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25日 09:30 至 2017年10月31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孔博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905913 | ||
采购单位 | 中国海警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胜际;010-685199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孔博阳;010-63905913 | ||
附件: | |||
附件1 | 岸基光电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 ||
附件2 | 光电-招标文件.pdf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海警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岸基光电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岸基光电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7-08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博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海警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联系方式:林胜际;010-685199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博阳;010-6390591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 岸基光电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规格 |
用途、性质 |
供货期 |
预算金额 (万元) |
01 |
岸基光电监控系统 采购项目 |
一批(包一,广西) |
在大气能见度大于9Km;防水等级不低于IP66 |
搜索,识别,跟踪目标。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470 |
02 |
岸基光电监控系统 采购项目 |
一批(包二,福建) |
在大气能见度大于9Km;防水等级不低于IP66 |
搜索,识别,跟踪目标。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430 |
备注:1、“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投整包,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品种进行投标。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
3、名称、数量等如与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有误差以《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5日 09:30 至 2017年10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有效票据凭证(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信用记录情况(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每包人民币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编:100055
E-mail:kby@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张福祥(分机5911)、孔博阳(分机5913)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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