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路等4条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灯岗及交通监控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鞍汤建办发【20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2.2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鞍山路等4条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灯岗及交通监控工程监理。
2.3投资额:项目总投资825.79万元,合同估算价20.29万元。
2.4招标范围:交通标志、信号灯岗及交通监控工程的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监理)。
2.5工期要求:2017年11月28日开工至2018年1月7日竣工,计划工期4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甲 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具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企业具备信用报告A级(含)以上(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4.投标单位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报名,报名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原件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名截至日期前报名成功后,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鞍山市
联系人:陈仁波
联系电话:0412-2621266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联系人:董丽军
电话: 0412-5535970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