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邮政“双代”系统和计算机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邮政“双代”系统和计算机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GC-1718-WTYZSDXTHJSJXXXTY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大庆 任左乾 马跃峰
项目联系电话:0471-3309052 3309096 33093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
联系方式:常大庆 刘昱希 0471-3309052 330922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邮政“双代”系统和计算机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分包情况及采购内容、采购预算如下:
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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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
预算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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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Ⅰ包 |
委托邮政代征税款代开发票系统运维服务 |
为保障委托邮政“双代”系统平稳运行,需要根据金税三期系统的升级或者政策法规的修改而进行程序优化,需要提供足够岗位的运维支持人员,进行日常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系统升级工作。 |
一年 |
29 |
29 |
第Ⅱ包 |
计算机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
需要对机关各处室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机房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综合布线系统的调整维护,需要对区局机关视频会议系统日常联调测试,需要配合技术部门处理软件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为技术部门处理综合性事务工作,需要运维人员7人。 |
三年 |
70 |
21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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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投标产品相关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及政府采购规定的且具有软件开发和运维能力的供应商可参加投标。(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13室或1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参加的)及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313室或1301室登记备案。合格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17时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