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北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发【2017】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北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镇市广宁新区闾山路北侧、二道河西侧;
2.2工程概况:对北镇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消防改造工程进行改造,主要有电气消防、给排水消防等。根据北镇妇幼保健院病房楼的建筑面积,此次消防改造需要建设喷淋、湿式自动灭火系统一套,电气火灾自动报警设施一套,消火栓控制系统一套。
2.3招标范围:北镇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消防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及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2具备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售招标文件时间: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3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北镇市广宁新区闾山路北侧、二道河西侧
联 系 人: 贺先生
电 话: 1394169169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北镇市医闾江南东临街门市16号
联 系 人: 常女士
电 话: 13464310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