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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社会福利院康复楼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11-03 来源:广东江门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江门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就江门市社会福利院康复楼消防改造工程(采购编号:JM2017-D01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M2017-D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社会福利院康复楼消防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用途:本项目位于江门市社会福利院康复楼内。本项目为消防改造工程;

2.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

3.采购金额:约150.99万元;

4.工期:合同签订后 60个日历天内;

5.工程质量要求: 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四、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级)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提交下载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

                                                    江门市社会福利院     

                                         2017年11月2日

附件:

 

江门福利院公告.pdf

 

    项目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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