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远程庭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X17830117SFCZ 发布日期:2017-11-8 开标时间: 2017-11-21 共阅读:15次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7830117SF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远程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75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
注: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备金额、人员数量及其工作时间,项目人员的工资支出,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经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成本清单评定,认为投标报价与市场报价存在较大差异且投标人对履约能力方面无合理说明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符合性审查所列的对应的情形。评审委员会将据此作为投标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供应商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磋商,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磋商。
3.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3.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潜在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所有证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仅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招标公告”公示期间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 提供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登记注册的截图。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9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10:30(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10: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北一街三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单位: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刘家栋 联系电话:020-87303028
传真:020-87302980 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03028
E-mail:cs@gdhuaxin.cn
十五、招标文件购买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801—0400—1110—1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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