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2017-2018年中国电信阿勒泰分公司机房设备搬迁施工服务项目

2017-11-17 来源: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

  本比选项目2017-2018年中国电信阿勒泰分公司机房设备搬迁施工服务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724-1700X25N4093)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施工项目预算金额约为71.5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 计划工期:单个项目订单根据比选人要求按时完成。

  2.3 比选范围:阿勒泰市机房设备搬迁、老旧设备拆除。

  2.4 施工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

  2.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最高参选限价折扣为:<1.00。参选人参选报价折扣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折扣按照否决参选处理。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

  2.1.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参选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证书或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证书,同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项目团队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工程师证书》;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同时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资质)证书、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半年的社保记录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5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参选人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2日,每日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比选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2.1条款要求的所有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15时30分 (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阿勒泰市解放北路39号中国电信阿勒泰分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4参选文件的语言:中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或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

  邮 编:830000

  电子邮箱:1390115457@qq.com

  联系人:周鑫 电 话:13079986963、0991-4664267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