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指挥中心显示屏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显示屏改造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显示屏改造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金额:81.03万元。
4、批复编号:171397。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招标内容:对指挥中心原有系统及显示屏进行扩容改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说明)。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7.2投标人须取得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4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到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7.6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或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7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9本次采购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8、报名时间及要求: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三证齐全)副本原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生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套,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部门查询打印的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8.2报名地点: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8.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9.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莒县城区临沂路69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633-6881173
招标代理: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十楼)
联 系 人:白晓林 手 机: 13793436988
附件下载:莒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显示屏改造项目采购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