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森视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福州佳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智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兹邀请你们参加九龙商业中心智能化工程投标,本招标项目具体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以及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等内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商业中心智能化工程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5】A050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三木琅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三木琅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琅岐经济区进岛路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3000000元,其中智能化工程2423953元、三网合一工程57604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商业中心智能化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三网合一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 分至 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12月19日17时3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木琅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轮渡码头三木琅岐公司,邮编:355107;
电话:13509363899;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话:0591-87603304、87605650转8827、8816,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林工、朱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