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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高新区智慧园区项目一期工程

2017-11-27 来源:江苏阜宁县政府

 

项目编号:FNCG[2017]357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澳洋工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高新区智慧园区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高新区智慧园区项目一期工程

2、项目概况: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充分学习和落实国家、省、市的智慧园区建设思想,利用当前有利契机,积极推进自身信息化建设进度,把建设智慧园区、发展绿色化工产业、培育智能化工企业、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等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实现开发区产业层次大幅提升、资源利用绿色高效、安全环保全面达标,力争利用智慧园区的建设的契机,将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国内一流、江苏领先的绿色化工产业基地。采购资金为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一期项目采购预算价为2490万元,其中一标段1300万元,二标段1190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高新区智慧园区项目一期工程,本次采购为二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也可以同时中二个标段。

一标段为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所需的软件系统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GIS地理信息系统、智慧安监、智慧环保、应急救援指挥、移动应用APP等软件系统以及系统服务器等设备的采购、安装、集成、调试及衍生服务等。

二标段为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环保实时监测系统建设、综合监管系统、园区道路车辆管理系统等建设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18个月内完成建设。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智慧园区、环保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出席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2017年6月至 2017年8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从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打印件,且满足招标要求的缴费时限无欠费、断缴情形】;

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为打印件但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在有效期内);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05091)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7年11月24日8:30至2017年12月1日17:30,售价为4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9: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9日9: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每标段壹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一标段1300万元,二标段1190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

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标段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30%首付款;完成智慧安监和应急指挥主系统上线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完成全部软件系统上线,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5%;完成系统整体运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验收结束后一年,经审计验收合格,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100%。

标段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30%首付款;主要硬件设备全部到货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5%;系统整体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验收结束后一年,经审计验收合格,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100%。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高新区

联系人:李局长 联系电话:13861401508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城南帝景蓝湾5#楼204室

联系人:吴建佳 联系电话:15961922020

邮编:224400 E-mail:877078282@qq.com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高新区智慧园区项目一期工程”

投 标 的 函

致:阜宁澳洋工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阜宁高新区智慧园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编号:FNCG【2017】357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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