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部分路口安装红绿灯及电警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受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的委托,就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部分路口安装红绿灯及电警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部分路口安装红绿灯及电警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pyxqgkzb-20170703
采购编号:2017ZBDL_071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交货地点:新乡平原新区
2、项目概况: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部分路口安装红绿灯及电警项目,主要内容为电子警察、信号灯安装及监理等其它相关内容;
3、招标范围:一标段:电子警察、信号灯供货及安装(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二标段: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部分路口安装红绿灯及电警项目全过程监理;
4、质量要求:合格
5.1、供货及安装期: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与安装;
5.2监理服务期:同项目供货及安装期和质保期;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预算金额:一标段:2900468.27元,二标段:60000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二级以上(含二级)许可证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6.2、二标段: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乙级及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7、投标人需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所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人、委托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9、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 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 帆
手机: 1326 9139 77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