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 的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化验室、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 已经由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项目资金 ,现已落实。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化验室、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
2 、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 22 万元。 化验室、会议室维修改造,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3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 、工期: 30 日历天。
三、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和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的资质 ;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需进行网上报名。比选人不组织比选申请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各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比选截止时间前登陆南通市政招投标系统其他下载中自行上网下载。
六、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7日14:00 ,文本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会议室(如皋港开发区月江路) 。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比选文件。
八、特别提醒:
(1)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其参选文件均不予接受。
(3)比选公告系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 |
地址: | 如皋港开发区月江路 |
联系人: | 刘先生、许女士 |
电话: | 0513-87582424 |
招标代理 |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薛女士 |
电话 | 18115810507 |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比选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选人。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的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4 | 企业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 ①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比选申请单位)②有效身份证 |
备注 | 上述序号 1-5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
三、商务标评标 、确定中选候选人及中选价
1 、评标委员会对各比选申请人商务标进行评审,推荐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候选人;中选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有最低报价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抽签顺序按照参选文件递交的签到顺序。
2 、有效报价是指:比选申请人报价低于比选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3 、如参选单位为两家,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人,如参选单位仅一家,则与该单位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四、 如中选候选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情况的,则招标人重新招标。
五、本比选办法的解释权属比选人和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