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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无纸化多媒体检察委员会系统采购采购公告

2017-11-29 来源:临海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临海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受 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本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无纸化多媒体检察委员会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临采2017-(GK)223
采购单位:临海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内容及需求:无纸化多媒体会议系统由独立升降+16.5寸超薄交互式多点触摸液晶屏一体机、会讨发言系统、音频设备、投影设备等组成。
预算金额:53.00万元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期:20天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施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供应商或生产厂家。
(3)无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除采购文件注明接受联合体投标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不报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注册详见http://www.lhztb.gov.cn/view/info.asp?ArticleId=792)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注册账户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也可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索取)。
招标文件质疑有效期限: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
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限:5个工作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须为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账号:201000102293922。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00时
电汇、转账、汇票等通过投标人在中心网站上注册的银行基本账户缴入中心的保证金,系统会直接录入各投标人注册账户,无须再到窗口进行登记(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请在缴入、汇入时注明用途(如保证金或席位费或交易费等),以便正确录入相应课目。 不管项目名称是否注明,投标人缴入的保证金均作为企业整体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退回,请回投标保证金请使用网上保证金退款流程及统一保证金退款收据。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2017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收退,不接受投标单位非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应在中心网站注册个人银行账户,投标时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2017年8月1日后,如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未从本单位在中心网站注册的银行基本账户缴退,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录入到各投标人注册账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年12月19日 08:00时至2017年12月19日 0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B209)(临海市凯歌路6号)(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或持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交易员身份证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或由交易员持本人身份证;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4、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录入管理系统方有效,否则,视作在上述时间内无递交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

1、2017年11月1日起供应商可不再办理IC卡,可由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交易员的身份证代替IC卡使用; 2018 1 1 日起全面停止 IC 办理与使用,采用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交易员的身份证办理各项交易手续。
2、用交易员身份证提交投标文件的, 递交标书人员必须与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交易员身份证人员相一致,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B209)(临海市凯歌路6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有效期限:5个工作日

九.其他说明

1、实质性条款:招标文件中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
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4、接受标书以服务器时间为准,请提前递交标书,以免给你造成麻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85280268 传真:0576-85280675 邮编:317000
电子邮件:lhzb.gov.cn@163.com

采购人:临海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1375769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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