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地方税务局岚山分局上网行为控制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LSH-201712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日照市地方税务局岚山分局上网行为控制系统项目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范围要求;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内容以岚山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
8.2万元 |
四、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在2017年 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委党校九楼(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
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3投标人的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6日14:00至2017年12月6日14: 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区委党校第 一 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6日14: 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区委党校第 一 开标室。
七、联系人
1、采购人
采购人:日照市地方税务局岚山分局
地 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
联系人:庄浩
电 话:0633-2619200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大象国际B座1407室
联 系 人:刘晓 张羽
联系方式:0633-8899009
电子信箱:[emailprotected]
附件下载:上网行为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