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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2-04 来源: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高校(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委托,对第二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信息平台升级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 8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701C85N0351

二、采购项目名称:第二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信息平台升级改造

三、采购预算:40 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 12月1日 9 :00 分起至2017年 12月 8日 17 :0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报名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 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备注: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原件现场核查(法人身份证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 12月11日15:00分(注14:3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八、磋商时间:2017年 12月 11日15:00分。

九、磋商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十、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报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采购人: 冯先生

电话:0752-2396092

电话: 0752-5312255

传真:0752-2396063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联系地址:高校(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十二、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gdbidding.com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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