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江门中级人民法院辅助办案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服务供应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采购名称及编号:江门中级人民法院辅助办案系统建设项目(采购编号:JM2017-GT051);
2.用途:业务需要;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预览或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软硬件产品的需求调研、系统设计、编码开发、安装与部署工作,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项目完工后试用15天,采购人将组织验收工作(如无法按期完成,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期
招标文件公示日期为: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公示日为期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办理登记或咨询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
2. 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4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17:00时止。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收取招标文件款项账户名: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账号:44050167023900000019-000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5.若投标人不能在开标前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即人民币150元),则被视同本项目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暂停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权限,直至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方可开通。
6.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该回执是投标人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唯一证明。投标人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如果以上文件在投标人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重复核对。
六、投标人报名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首页左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七、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30时至15:00时。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15: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即: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4.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2日15:0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即: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八、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元整(¥15,600.00元)。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户 名: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4050167023900000019-0002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门市篁庄大道98号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393633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198号3幢208
联 系 人:曾俊青
联系电话:0750-3561121
传 真:0750-3561121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12.01定稿)江门中级人民法院辅助办案系统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