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盂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盂县人民法院机房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QTZB-2017-115
二、项目名称:盂县人民法院机房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报价人对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机房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 |
1 |
项 |
2、招标范围,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预算:871280.00元。
四、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
7、具有数据安全管理系统的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08日,每天0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中街55号物流大厦401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纳税证明(谈判截止前半年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任意一种纳税凭证);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
(6)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7)数据安全管理系统的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原厂公章)。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3日14:30-15:00(北京时间,下同)。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5:00。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中街55号物流大厦401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3日15:00。
2、谈判地点: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中街55号物流大厦401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谈判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盂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侯有亮
联系电话:1370053805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中街55号
邮编:030006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351-2362969
采购监督电话:0351-4123278
九、公告期限
本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08日。
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