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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0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12-05 来源:广东江门政府采购网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选择:关于江门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0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为此,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0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二、申请依据及理由:

1.本项目最高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2.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第四条“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由采购人自主采购,但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预算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的品目,由采购人依法选择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按照相关程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或委托在江门市区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规定。

3.为了确保江门市省级文物保护的安全及单位安防系统机房的需要,本项目要求必须与江门市公安局110指挥服务中心信息有效对接和江门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有的安防系统兼容。

三、采购内容、用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服务期:

1.采购内容:江门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0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

2.用途:业务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信誉;

(3)供应商应当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一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4)供应商所供应的监控系统必须与江门市公安局110指挥服务中心信息有效对接和江门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有的安防系统兼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

4.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程交付使用并试运行。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东安邦安全技术防范有限公司

2.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环市二路10号幢

五、公示时间、媒体:

1.公示时间:2017年126日至2017年1212日,共5个工作日。

2.公示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men.gov.cn)。

六、登记时间、地点及方式:

1.登记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七、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公安部门核发的一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4、提供监控系统与江门市公安局110指挥服务中心信息有效对接和江门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有的安防系统兼容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登记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地址:港口一路102号之一,联系人:林振华,联系电话:0750-3111813,传真:0750-311181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联系人:胡学琴,联系电话:0750-3527836,传真:0750-3552836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江门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0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需求》

/admin/Uploadfiles/file/20171205/2017120516317742774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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