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灵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山西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其拟采购的数字化法庭专用设备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HYZC2017-054
二.项目名称:广灵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专用设备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和 技术要求 |
预算控制额(元) |
1 |
数字化法庭专用设备 |
1 |
批 |
见技术参数 |
310,000.00 |
注:本次采购设备须为国产产品。
2、供货期限及地点:签订合同后20天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确定。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额:财政拨款,310,000.00元。
六.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注:三证合一企业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网络打印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网络打印结果(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报代理公司,资格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审结论的最终认定为准。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时间: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13日
(北京时间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大同市城区新华街金湖国际B座2417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18日15时00分
2、地点:大同市城区新华街金湖国际B座2309室,代理机构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灵县人民法院
地址:广灵县303省道
联系人:郭涛
联系电话:1533302589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城区新华街金湖国际B座2417室
项目联系人:马骏
联系电话:15383520994
十.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