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彬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彬县检察院办案区域安全技防工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响应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彬县检察院办案区域安全技防工程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RCCG2017176
三、采购单位名称:彬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彬县县城
联系方式:029-3492207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 领郡4号楼1303室
联系方式:029-38990618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办案区域安全技防工程
2、项目用途:自用
3、项目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4、项目预算:2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采购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或被起诉的行为声明;
4、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上1~3项资质原件及一套加盖供应商红色印章的复印件购买询价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1303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本次采购活动如果涉及产品专利由供应商负责,产生相关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点30分
2、询价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点30分
3、询价地点: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1303室
十、其他注意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29-3899061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账 号:6105 0172 0015 0000 0131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