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对委托方污水处理监控设备进行询价方式的采购,现欢迎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监控设备。
二、项目编号:汾政采X(2017)68号。
三、招标内容和范围:污水处理监控设备1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为设备的供应、运输费、安装费及售后服务等。
四、项目预算金额:130830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经过合格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近期纳税凭证;
4、近期社保金缴纳凭证;
5、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6、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第1项到第6项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1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二部(三楼)(汾阳市海洪南街计量局宿舍院内)
联系电话:0358-3337031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点
开标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25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汾政采X(2017)68号